濟南物流:發改委開展港口反壟斷調查降低企業進物流成本
發(fā)布者:振宇物流 發(fā)布時間(jiān):2017-11-17 11:43:58
11月15日,國家發改委舉行新聞發布會,國家發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兼新聞發言人孟玮表示“針對有關港口涉嫌違反《反壟斷法》的行爲,大多數港口已經制定瞭(le)整改方案,而且明確瞭(le)整改措施。此次反壟斷調查對於(yú)切實降低企業進出口物流成本,促進實體經濟減負增效具有重要作用。其中僅調降裝卸作業費一項,預計每年降低進出口物流成本約35億元。”
此次調查發現部分港口企業存在涉嫌違反《反壟斷法》的問題主要包括:限定船公司使用本港下屬企業提供的拖輪、理貨、船代等服務;對不可競争的本地外貿集裝箱裝卸業務,收取遠高於(yú)競争性國際中轉集裝箱的裝卸作業費;向交易對象附加強制拆箱理貨、不競争條款、忠誠條款等不合理交易條件。這些行爲排除和限制瞭(le)相關市場競争,影響瞭(le)公平競争的營商環境,導緻相關服務價格高企,增加瞭(le)實體經濟運行成本。
多數港口企業對此次反壟斷調查工作高度重視,認真制定瞭(le)整改方案。一是全面開放拖輪、理貨和船代市場,充分尊重船公司及其船舶代理的自主選擇權,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在港口内的公平競争。二是合理調降外貿進出口集裝箱裝卸作業費。上海港、天津港、甯波舟山港、青島港等港口企業根據自身生産經營情況,合理測算裝卸作業費标準,並(bìng)将於2018年起調降有關費用,每年可減少進出口物流成本約35億元。三是立即廢止和清理所有不合理交易條件,恢複公平競争的市場秩序。
下一步,國家發改委還将督促有關港口落實整改措施,恢複公平競争的市場競争秩序,使港口能夠更好的服務於(yú)實體經濟發展,同時也将繼續加強執法監督,對部分港口的自查自糾情況進行調查核實,確(què)保全行業的生産經營行爲得到全面改善。
轉自物流指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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