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南物流:“油罐車運輸食用油”案,最高法最新表态
發(fā)布者:振宇物流 發(fā)布時間(jiān):2025-03-10 14:54:43
9日下午,在最高人民法院舉辦(bàn)的2025年全國兩會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(bào)告》解讀系列全媒體直播訪談第二場活動上,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何莉說,去年,媒體曝光的“油罐車運輸食用油”事件令人震驚,也引發人民群衆對食用油安全的擔憂。
據瞭(le)解,天津、河北檢察機關已就“油罐車(chē)運輸食用油”案件提起公訴,人民法院将依法審理好相關案件,積極回應人民群衆關切,依法從嚴懲處危害食品安全犯罪,守護百姓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人民法院還積極參(cān)與“治違禁、控藥殘(cán)、促提升”專項行動,依法懲處使用禁限用藥物、農獸藥殘(cán)留超标等危害食用農産品安全犯罪,比如嚴厲打擊銷售使用工業用甲醛溶液浸泡的銀魚、銷售非法添加硼砂的“硼砂豬肉”、生産銷售獸藥殘(cán)留超标的三黃雞、篡改生産日期倒賣過期奶制品等犯罪行爲,在對犯罪分子從重判處自由刑的同時,加大财産刑适用和執行力度,依法宣告禁止令,防止犯罪分子“東山再起”。
人民法院還将進一步推動完善食品安全案件行政處(chù)罰與刑事處(chù)罰銜接機制,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,積極參(cān)與食品安全綜合治理,讓老百姓吃得健康、吃得放心。
來源:物流指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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